各轉融通業務參與人:
為提高本公司函證回函工作的服務水平和服務效率,現將參與人申請辦理企業詢證函的具體流程和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與人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盡職調查機構(以下簡稱審計機構)擬對其與本公司往來賬項進行函證的,適用本通知。
二、參與人或其聘用的審計機構應按照本公司制定的企業詢證函(模板)(見附件),填列具體函證信息。無需函證的內容,請將對應填寫框格由左下至右上劃杠。
三、審計機構進行非現場函證的,應在企業詢證函上加蓋參與人公章,郵寄至本公司,并在來函信封正面注明“詢證函”;由審計機構指定經辦人辦理現場函證的,須在企業詢證函中注明經辦人員具體信息。
四、函證信息應避免手工書寫,如對填寫信息進行手寫增加、刪除或修改,請在手寫處加蓋公司公章。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豐盛胡同28號太平洋保險大廈15層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室
郵 編:100032
咨詢電話:010-63211717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