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融通的風險指標可以分為合規指標和一般指標兩大類?!掇D融通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規定了如下4項合規指標:一是證券金融公司凈資本與各項風險資本準備之和的比例不低于100%;二是向單一證券公司提供轉融通余額不得超過證券金融公司凈資本的50%;三是對單一證券的轉融券余額不得超過該證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10%;四是單只證券擔保證券余額不得超過該證券總市值的15%。
一般指標又可以按照證券公司、擔保品、標的證券風險分為三大類。